来镇江学车,您应该了解这些新的驾驶培训标准

2022-06-28 09:20:58 404

镇江学车,您应该了解这些新的驾驶培训标准

1.提前组织学员进行考场适应性练习的,应本着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分摊。

2.学员考试不合格需要继续培训的,培训机构应按实际培训课时和课时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强行提供培训服务,不得违背学员意愿收费。

3.培训机构为受训人员配备的统一规定的培训教材和计时IC卡,按协议规定的定价或购买价格扣除,无协议的不得扣除。

4.培训机构可从已完成入学登记但尚未实施培训的学员中扣除一定费用,学员要求退学(转学)的,应在协议中约定;约定的费用不得超过学生注册的实际费用。如无协议,学生退学时不得扣除。

5.中途退学(转学)的,培训机构在扣除报名费后,也可根据驾驶培训教学日志和计时IC卡记录的培训时数扣除相应的培训费。因学生退学(转学)遗失而无法提供相关或收据的,培训机构应主动核实学生的学校注册信息,并为学生办理退学手续,不得以学生遗失票据为由拒绝办理。

6.培训机构不能提供驾驶培训教学日志和计时IC卡记录的,视为未接受培训。

7、培训机构在收取特殊培训服务费用时,必须本着受训人员自愿的原则,根据受训人员的特殊培训需要,与受训人员签订特殊服务协议,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服务费。未签订专项服务协议而增加收费的,视为违反强制服务收费价格。